采用虚报冒领、直接侵吞等方式非法占有巨额公款
南京体院原院长张雄被提起公诉
南报网讯(记者 许震宁)7月17日,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南京体育学院原院长张雄(正厅级)被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今天(7月19日),省检察院官方网站“江苏检察”发布了这一消息。
张雄是因涉嫌贪污犯罪被依法提起公诉的。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雄享有的诉讼权利,并听取了张雄辩护人的意见。
盐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4年,张雄在担任南京体育学院副院长、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采用虚报冒领、直接侵吞等方式非法占有南京体育学院巨额公款,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去年10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消息,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南京体育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雄(正厅级)涉嫌贪污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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