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通讯员 杨凯 记者 王茸)7月17日,浦口区永锦西路路口,一辆汽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电动自行车骑车人伤情严重,汽车司机当场逃逸。回家后,司机在家人劝说下主动报警自首。经检测,他体内酒精含量高达298.9mg/100ml,属于醉驾。
2016年7月8日晚,在南京打工的孙某与好久不见的朋友聚餐,席间喝了不少酒。散席后,朋友建议孙某找代驾,他却坚定地表示:“我没喝多少,再说我家离得近,开这点距离没问题。”
离开饭店后,孙某开车往家赶,行至永锦西路路口时,右转的他与一辆正常直行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导致电动自行车骑车人张某摔倒在地。孙某一看,张某满头都是血,心想自己“闯祸了”,吓得他跳上车就跑。回到家后,孙某突然为自己的逃跑行为感到害怕,便打电话给自己姐姐,他姐姐听说后立刻让他报警自首。于是,孙某拨打了110。经检测,孙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了298.9mg/100ml,已是醉驾。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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