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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17名男子长江非法捕鱼被捕 放生上万元鱼苗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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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报网讯(通讯员 刘昱彤 陈欢 记者 朱静)近日,浦口警方集中打击非法捕鱼,立案7起,抓获非法捕鱼男子17名,经过民警的普法和批评教育后,这17名男子不但受到了法律的处罚,更深刻意识到了错误,6月30日在长江放生上万元鱼苗赎罪。

2015年12月23日,农业部发布了《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规定今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长江禁捕期。然而有些不法份子仍旧在禁捕期内用禁捕工具非法捕鱼破坏生态平衡。

今年6月13日晚,浦口公安分局接到市民电话举报称在江边有人非法电鱼。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刻赶到现场,发现了两名身背发电调压装置非法电鱼的男子。看到民警的到来,二人很是惊讶,匆忙收拾电鱼工具和“战利品”准备逃走,被民警逮个正着。在二人身边的水桶内,民警发现已有不少捕捞到的江鱼、江虾等水产品。随即民警将二人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经民警询问,嫌疑人陈某、王某交代了多次以电鱼方式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和普法,二人才意识到电鱼的违法性和危害性。目前二人均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记者了解到,为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水域良好治安秩序,浦口公安分局对接辖区渔政执法部门对非法捕鱼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经过半个月的摸排和江边连夜蹲守,共立案7起,抓获非法电鱼嫌疑人17人。

记者从办案民警处获悉,在这次整治过程中明显发现许多非法电鱼的嫌疑人对于相关法律并不了解,更不了解电鱼对于水环境的危害性有多大。经过办案民警的耐心普法和批评教育,这17名涉案嫌疑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表示要放生鱼苗弥补过错。嫌疑人李某交代,自己家住长江边,想着电鱼赚点小外快,也没想过这是违法犯罪会坐牢的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李某说:“我就是在江边长大的,却没想到对这片养育我的江水造成了这么大的危害,真是惭愧啊。”6月30日下午,在浦口公安分局民警的组织下,17名涉案嫌疑人购买了上万元鱼苗在浦口青奥公园附近的长江河堤进行放生赎罪,弥补对长江渔业资源的破坏。

警方提醒广大垂钓爱好者,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为长江禁捕期,且法律严禁使用电鱼等非法捕鱼方式破坏生态平衡,一些不法份子电鱼谋财,电死了大量的鱼及水里其他生物,大部分尸体沉入水底,逐渐腐败变质,严重影响长江水质环境。警方倡导广大群众应积极维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水环境,做到不在禁捕期内捕鱼,不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遇到他人非法捕捞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渔政执法部门举报。

6月2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三审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我们通过调研,放生鱼苗是可以的。”浦口警方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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