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女孩与姐姐走丢后害怕回家
“我走丢了是做错事,会被爸妈打”
南报网讯(通讯员 六公宣 记者 朱静)前两天,一位女孩与姐姐在逛文具礼品店时走丢,被六合公安分局雄州派出所民警救助后,女孩不敢回家,一个劲哭泣。女孩称,自己走丢了,是一件错事,她回家肯定要被爸妈打,不要通知她爸妈。最后,民警联系上其姐姐将她接回家。
7月3日下午3点左右,六合公安分局雄州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位于长江路一文具礼品店内,一个女孩在店里不停哭泣,身边却不见家人、朋友的身影,很可能是和家人走散了。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家文具礼品店门口三三两两地围着一些人,中间一个约10岁的小姑娘不停地哭泣。见女孩一直哭,民警立即上前询问并安慰,并得知其名字叫小娟,今年10岁,当天是跟着姐姐来到六合城里逛街,逛到这家文具礼品店的时候,姐妹俩被店里琳琅满目的商品分散了注意力,逛了几圈妹妹就看不到姐姐的踪影了。小娟顿时慌了神儿,不知所措的她只能待在原地一个劲儿地哭。了解情况后,民警一边安慰女孩并将女孩接回派出所。
民警首先询问其父母联系方式,不料女孩再次哭了起来。小娟告诉警察叔叔说,不要联系爸妈,这次自己走丢了,觉得是自己做错事,而每次做错事都会被爸妈拿棍子打,她很害怕。民警耐心地告诉她,你和姐姐走丢,不是错事,你没有做错,爸妈也不会因为这样就打你。可小娟不以为然,一再表示,回家还是会被打,希望不要通知爸妈。于是,民警询问其是否有姐姐的联系方式,并通过警务平台找到其姐姐联系方式,通知其将小娟接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