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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老赖”赖下抚养费 开“二百五”本票影射女儿

“老赖”赖下抚养费,开8张“二百五”本票影射女儿

南报网讯(通讯员 古研 记者 张源源)离婚后拒付抚养费,被法院强制执行时,故意开8张面值为“二百五”的银行本票影射前妻和女儿。近日,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下达罚款决定书,对“任性”妨碍司法的“老赖”罚款2000元。

赵某与孟某原系夫妻,因婚后生活出现矛盾,妻子诉至鼓楼法院请求离婚。法院审理后判决双方离婚,并要求丈夫每月要付给女儿1000元抚养费。判决生效后4个多月也没见前夫给钱,妻子申请了强制执行。

孟某四个月所欠执行款共计4000元,在执行法官下达执行通知书后,孟某以8张250元面额的本票来法院缴纳,缴纳总额为2000元,不足欠款总额。从银行的操作凭证判断,孟某并非因为银行的原因只能持此本票缴纳,而是其故意取出现金,用现金办理面额为250元人民币、开户名女儿名字的本票,每张本票还另外花费手续费为5元。

执行法官对孟某进行询问,不想孟某言语粗鲁,态度放肆,直呼:“250不是钱吗?”根据执行法官要求,被执行人应当采用将执行款通过现金或者转账等方式转入法院的账户,可孟某故意避开正规渠道,采取此方式为执行工作人为设置障碍,且每张本票面额250元,有意变相侮辱嫌疑,情节较一般不履行行为更为严重。

近日,法院依法对孟某下达罚款决定书,因孟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孟某罚款2000元。事后,孟某立即全数缴纳了罚款,并足额缴纳执行欠款,承诺之后将会依照法院的要求,认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载明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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