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债不成反入狱
南报网讯 (通讯员 栖文轩 记者 朱静)要债不成,就去划车泄愤。可谁知被划的车子身价不菲,反而将自己给“划进”了看守所。近日,栖霞警方破获一起因为要债不成泄愤导致破坏公私财物的案件。
今年5月底,栖霞公安分局迈皋桥派出所接到市民李先生报警称其一辆宝马520停在小区停车位上,车门和车身被划。案发后民警随被害人至现场调取了监控录像,发现有三名男子与5月14日至案发地实施作案,被害人李先生指出监控中实施作案的三名男子中的一人与其认识的一名黄姓男子体貌特征相似,并提供了此人的电话号码。
派出所民警立刻电话联系黄某来所了解情况,据黄某交代,自己和李先生的儿子小李是要好的朋友。自2014年开始,小李多次向其借钱,金额大约14万元。这笔钱黄某多次向小李讨要,但是都没成功。最近,黄某有事急需用钱,便再次催促小李还钱,但是仍然没有收回应有债务。内心焦急的黄某在家中越想越生气,苦于多次讨要欠款未果,一气之下便伙同自己的两个朋友张某、李某来到李先生的居住小区,对着提前调查认识的李先生的宝马车车门和车身就是一通划。
李某轿车被划后,将车送往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评估损失,最终定价三万余元,达到了破坏公私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此案转为刑事案件,将黄某拘留配合调查。
警方提醒,这本是一起简单的民间债务纠纷,法律为此类事件提供了多条解决途径,如:派出所在纠纷双方自愿到场的情况下可对其进行调解;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催促债务人自觉履行债务;也可以通过法院进行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如果经法院调解或判决后,债务人仍不能自觉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中的黄某却一意孤行,选择了下下策,试图通过暴力破坏他人财物的方式威胁、恐吓他人偿还债务,最终锒铛入狱。(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