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 (通讯员 栖文轩 记者 朱静)社会上的一些不法分子,为贪图不义之财,企图用不正当的手段盗取他人手机,更让人可气的是,害怕自己担责任,竟然唆使未成年人进行偷窃。近期,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燕子矶派出所就破获了这样一起唆使未成年人网吧行窃案件。
2016年4月17日7时许,燕子矶派出所接到被害人胡某某报案称:当日6时40分左右,他在某网吧上网时放在桌上的魅族牌手机被偷。接到报警后,派出所立刻展开行动,在调取最佳拍档及外围监控录像后,发现两名嫌疑人中的徐某曾在2016年4月7日因涉嫌盗窃罪被栖霞警方取保候审。随后,警方以办理相关手续为由,通知徐某到派出所。经审查徐某对伙同李华盗窃他人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当民警根据徐某提供的线索将李华抓获后,在讯问中惊讶的发现,嫌疑人李华竟然还未成年。据李华交代,从认识徐某开始,对方就知道自己是未成年人,自己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也从没想过发这样的不义之财。但是徐某一直跟他说,这个来钱快,比在厂里面上班舒服,于是自己就心动了,决定跟着徐某“试试”。李华交代说,当天早上徐某给他打电话,让其跟随一起去网吧进行盗窃,赚到的钱对半分,于是自己便跟着徐某一起到了某网吧。徐某让李华进去网吧进行盗窃,自己在门口给李华把风。李华按照徐某交给他的方法,成功从网吧将已经睡着的受害人胡某某的魅族手机偷出。徐某看到手机屏幕是碎的,估计不值多少钱,便将手机给了李华用,并给其带到修手机的地方成功解锁。在这个过程中,李华觉得占了便宜,还给徐某买了一包烟。
被警方抓获后,李华表示十分后悔,不应该听信徐某的诱惑伙同盗窃,最终酿成大祸。目前,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栖霞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李华因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而被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警方提醒,不法分子深知法律对未成年人相对有一定的局限性,故而会想方设法的引诱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履行好自己的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看护和教育,避免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