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 (记者 许震宁)日前,河西鱼嘴地块拆迁项目、江东路南延二期拆迁项目拆迁组原组长张晋博被依法提起公诉。今天(13日),省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江苏检察”发布了这一消息。
张晋博是因涉嫌受贿犯罪,由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建邺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
建邺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1年至2013年,张晋博利用其担任建邺区鱼嘴拆迁项目和江东路南延二期拆迁项目拆迁组组长的职务之便,在拆迁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被拆迁户刘某某、于某某等人给予的现金,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栖霞区八卦洲街道水利管理服务站原站长郎光洲、工作人员夏远胜,因涉嫌犯有滥用职权罪、挪用公款罪,近日,已由栖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栖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栖霞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3年,栖霞区八卦洲街道水利管理服务站受栖霞区人民政府八卦洲街道办事处委托,负责栖霞区2013年度农田水利重点片区建设项目中的房屋拆迁工作。郎光洲身为水利管理服务站站长,全面负责上述房屋拆迁工作;夏远胜负责房屋测量、房屋拆除协议书及房屋拆迁款领取表制作等具体工作。2013年7月,郎光洲指使夏远胜编造一份金额为人民币31.5万元的虚假房屋拆除协议书及房屋拆迁款领取表,并通过财务审批流程,非法套取上述项目资金人民币31.5万元。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间,郎光洲利用担任栖霞区八卦洲街道机电排灌站站长的职务便利,先后3次个人挪用排灌站公款,借给他人用于购买材料款等营利活动,且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