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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情所困女子跳湖轻生 南京市民见义勇为将其救起

为情所困女子跳湖轻生  好市民见义勇为将其救起

南报网讯 (通讯员 栖文轩 记者 朱静)“你好,羊山湖公园湖边有个女生跳湖自杀,我老公已经下去救人了,请尽快来帮忙。”6月8日上午,栖霞公安分局仙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一女子跳湖自杀,热心市民已经下湖救援。

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在现场看到一名女子坐在地上瑟瑟发抖,一名男子已全身湿透,正在大口大口地喘气。该男子就是见义勇为的市民李先生。李先生说,当时他和爱人到羊山湖附近散步,看到湖面有一个穿着白衣服的人。“当时人是面朝下,我以为有人在摸鱼,就上前仔细查看。后来湖面上的人翻过身来,我看到是一个长发女子,又看到湖边有一个黑色包和纸袋。”

曾经在江苏省救灾中心工作多年的李先生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第一时间判断出该女子可能是轻生。没有丝毫犹豫,他立即脱下衣服跳下湖中进行营救,拽住该女子就往岸上拉。而李先生的妻子在一旁呼救。一位路过的女士和一对青年男女听到呼救,也立即赶来救援。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落水女子被成功拉上岸。上岸后,该女子已经没有知觉,好心市民又立刻通过按压肚子、人工呼吸等方式,对女子进行现场紧急救治,过一会女子意识逐渐恢复。随后,该女子在其赶来的两名同事陪同下到鼓楼医院仙林分院进行治疗。

据了解,轻生女子2013年毕业于南京铁道学院,现在是南京地铁公司职员,最近因为感情问题一时想不开,才一时冲动选择了跳湖轻生。

“我以前在省救灾中心工作时,经常对受困群众进行搜救,长期的工作环境和经验积累,为这次救人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在发现受困群众时,我第一反应就是迅速对现场情况进行评估,然后快速处置,尽可能将受困群众救回,将损失降到最低。救人是应该的,谁看到都会去救的。”李先生说。

警方提醒,市民在遇到挫折困难的时候,要用正确的方式舒缓情绪,不可采用过激手段选择逃避。同时,在遇到有受困群众需要帮助时,应及时联系警方。如情况十分危急,也不可盲目施救,需先对自身能力进行评估,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再积极施救,以免自身出现危险。

对于李先生见义勇为的行为,警方将为其申报见义勇为。同时,当时现场还有多名参与施救的群众,但由于没有留下联系方式,警方目前还没有找到。所以也希望通过媒体,呼吁当时在现场参与施救的群众能够与警方取得联系,如符合见义勇为认定条件的,警方也将为其申报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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