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犬咬人主人推责邻居 民警调查终确定真相
南报网讯 (通讯员 栖文轩 记者 朱静)“警察同志,我被狗咬了,快来帮帮我!”6月7日,栖霞公安分局八卦洲派出所接到市民黄女士报警称,她在八卦洲某假日山庄旁边被狗咬伤,狗主人不承认,发生纠纷。
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发现黄女士受到惊吓,情绪不稳定,不停抽泣。经了解,黄女士早上从某饭店旁边路过时,被从附近窜出的一只狗咬伤了小腿部位,可狗主人就是不承认自己的狗咬了人。狗主人张某坚称隔壁邻居家有一条狗和自己的狗颜色一样,咬伤黄女士的不是自家的狗,而是邻居家的。面对张某的说辞,民警并没有放弃。“既然张某不承认,那么我们从周边邻居走访应该可以发现端倪。”果不其然,民警走访了张某周围的多名邻居,同时,又将邻居家和张某家的两只狗认真进行比对,再次询问过黄女士,同时经周围多名目击者反复确认,最终确定咬伤黄女士的狗确实是张某家的。此时,张某见自己的谎言被揭穿,情绪激动,态度依然强硬,称自己一直在做生意,根本不知道狗跑出去,这件事不该他负责。
双方各执一词.为防止矛盾扩大激化,民警见此事一时难以解决,一方面组织人员将肇事的狗进行捕捉,一方面又耐心说服黄女士先去医院就治。同时,民警又约定双方到派出所处理。在派出所,民警根据《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张某进行说理式执法教育。民警告知张某,肇事狗确系张某所养,就必须承担起看管的责任。如果张某没有尽到管理义务,造成的损失必须由张某负责。随后,在民警的多方调解下,张某最终同意对黄女士进行补偿,负责全部医疗费用,咬人的狗被送至南京市流浪犬类收容中心。
民警提醒,市民必须对自己豢养的犬只做好管理义务,不可随意放养,一旦由此造成对他人的伤害,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警方也将进一步加大对无证流浪犬只的管理力度,欢迎群众积极举报无证流浪犬只,警方将依法妥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