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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和"歌神"恋爱被骗38万 收到礼物仅有充电宝

   (原标题:女子和“歌神”恋爱一年被骗38万 而收到的礼物仅有一个充电宝)

  时下许多小视频、唱歌等软件在网络世界的推波助澜下轻而易举地就将普通人裹上了一层虚幻而华丽的外衣,成为了所谓的“网红”。殊不知一些不法分子也穿插其中,利用“网红”的虚名掩盖丑恶的意图。近日,南京鼓楼警方就侦破了一起与“网红”恋爱,一年被骗走38万的案件。

  2017年2月,桃桃(化名)通过某唱歌app结识了一名“歌神”,该男子姓丁,通过app聊了一段时间后,二人互加了微信。两人还没见面,丁某便以各种借口找桃桃借钱,每次百八十块,一直没还过。3月初,在一次朋友聚会中,两人初次见面。大约三个月后,丁某要求与桃桃确立恋爱关系,桃桃同意了。

  “记得他第一次跟我借比较大额的金额是在确立恋爱关系后不久。”桃桃说,“他告诉我要和朋友去广州开狗场,从我这里拿了5000元,后来又说急用钱,我又借了5000元给他。”可是仅仅一个月的时间,狗场便“出事”了,丁某要求桃桃暂时不要和他联系。直到7月底的一天,丁某突然出现在桃桃面前,桃桃又惊又喜,两人一起吃了个饭。“记得吃饭的时候,我还想跟他要小狗的照片看看,但他一直不肯给我看。”然而在这顿饭后,丁某又消失了,随后两人的联系仅限于微信,期间丁某继续以狗场的事为由向桃桃借钱,每次都借一两千。

  2017年8、9月的时候,丁某“回宁”了,两人见了一次面后丁某再次消失,期间以找新工作缴纳保证金为由,向桃桃借了1万元。“国庆前,我妈妈喊他到家里吃饭,他一开始答应了,但后来又以各种理由推脱了,当时他随口又说要买手机,跟我借了4000元。”

  就这样,丁某一次又一次地找借口向桃桃借钱,可桃桃收入本就不高,很快存款被“掏空”了。2017年年底,丁某再次开口借钱1万元,理由是自己母亲开店,桃桃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丁某居然让她办信用卡向银行借钱。为了和未来婆婆处好关系,桃桃又一次答应了丁某。之后,丁某又相继以朋友出事、去老挝办事等借口向桃桃借钱,桃桃实在没钱,丁某就教她下载手机网贷app,通过这类平台借钱,再转账给丁某。

  2018年新年后,两人“谈婚论嫁”,丁某以筹备婚事为由向桃桃索要2万元,放在自己账户里,等钱齐了一起买东西。桃桃开始筹钱,先给了对方1万元,到三月下旬,对方见桃桃迟迟不将另一万元给他,便“松口”说再筹个5000元就行,于是桃桃又筹了7000元给对方。当晚11点,丁某告诉桃桃有人在查他,让桃桃将其微信删除。“我一开始是不同意的,他说你是不是想看我出事,我怕他真的出事,就照做了。”谁知三天后,桃桃通过自己母亲的微信看到对方的头像换成和另一个女孩的亲密照片。火冒三丈地桃桃打电话质问丁某怎么回事,对方将电话挂断,随后将其手机号拉黑。桃桃用母亲的手机再打,先是无人接听状态,随即也被拉黑。这时,桃桃才如梦初醒,原来这一年多的相处,甚至谈婚论嫁,都是个骗局,随即前往鼓楼公安分局二板桥派出所报警。

  桃桃回头想想,自己一步一步走进丁某的陷阱之中,从开始的百八十块到后面的每次万元,丁某跟她索要的钱款一次比一次多,理由从开狗场、找工作,到妈妈开店、朋友出事,到去老挝办事、结婚筹钱,五花八门,自己从未怀疑过对方,但对方从未让自己真正走进他的生活,自己甚至从未见过丁某的任何一个朋友。桃桃前前后后共借给丁某38万元,欠了银行及各借款平台一大笔钱,见丁某的次数屈指可数,收到过的礼物却只有一只充电宝。付出了感情和金钱,却换来竹篮打水一场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目前,丁某已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网上交友并非不可行,但请务必谨慎,弄清对方身份后再深入交往。遇到对方向自己借款的情况时要谨慎,最好签订正规借款合同,对于比较大额的款项,最好履行担保和抵押手续,这样,借款人万一出现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可以合法地以抵押物抵偿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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