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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优化成果获批

近期,宿迁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评估优化成果获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标志着宿迁市生态空间管控体系建设迈入新阶段,为打造“江苏生态大公园”、推动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提供了坚实的空间保障。

本次评估优化工作按照省级工作部署,始终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度衔接《宿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一带两湖、五片八水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严格遵循“面积总体稳定、功能更加完善、布局合理优化”原则,以完善生态空间结构为核心,进一步理顺城市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空间关系,在补入优质生态空间的同时释放发展空间,着力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水平动态平衡。

此次评估优化后,全市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生态公益林、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大运河核心监控区滨河生态空间、河湖管理(保护)范围、通榆河保护区、其他重要生态空间等8种类型,实现了对京杭大运河、新沂河、分淮入沂水道、徐洪河、怀洪新河、古黄河等关键生态廊道的全覆盖保护,为宿迁加快建设江苏生态大公园筑牢坚实空间保障。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严格落实省政府批复要求,将优化后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全面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统筹协调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奋力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宿迁发展新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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