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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员伪造近2千张临牌 原本5元的临牌被炒至千元

   为方便客户异地提车,一名汽车销售人员伪造了1930张空白临牌。

  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该起伪造临牌案作出一审宣判,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分别判处程某生等27名被告人4年6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至1千元不等。近日,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据法院透露,在上海正规办理临牌只要5元,只需备齐身份证、车辆购置发票、车辆合格证以及交强险保单,一般马上就能办好,且有效期为15天。

  而在本案中,汽车销售人员程某生在销售汽车时,为方便客户异地提车,节省使用拖车的成本,会代办临牌,但有时因发票等手续不全的问题拿不到正规临牌,于是想出伪造临牌的“歪招”。

  经调查,2015年至2016年间,程某生通过微信联络、微信转账收付款的方式,以每张12元到35元不等的价格,向老乡程某文出售800张、吴某旺670张、何某250张、程某萍100张、叶某50张、伍某50张、吴某兴10张,共计1930张伪造的空白临牌,并伪造用于加盖在号牌上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印章。

  程某文、吴某旺等人在空白号牌上加盖印章,套打驾驶人信息、车辆信息、有效期等,伪造成完整的临牌,用于提取车辆或再加价销售给他人。最终到客户手上,伪造的临牌已被炒到800元至1000元。

  大量伪造的临牌进入“流通”领域,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对公共交通安全造成潜在的威胁,如偷逃国家税款,发生交通事故难以侦破,为盗抢、走私车辆、贩毒运毒等犯罪活动提供伪装便利等。

  上海浦东法院审理后认为,机动车号牌由文字、字母、数字等组成,起标志、标识作用;而临时行驶车号牌,不仅印有文字、字母、数字等,其背面还印有机动车所有人、住址、车辆类型、厂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码等信息,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因此它不仅是车辆的标志,还具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证明作用,兼具行驶证的属性,可视作为车辆的临时号牌与临时行驶证,牌证合一。

  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程某生、程某文等27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分别判处27名涉案人员4年6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至1千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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