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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4月起将降低社保比例 不影响参保人员整体待遇

   从4月1日起,上海将实施一系列旨在降低企业成本的减税降费政策,包括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制度性降低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等。

  系列政策包括六个方面:小微企业、科技企业税收优惠和增值税“四档并三档”;减免或取消部分政府性基金;取消或停征部分行政收费; 继续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 降低企业用天然气和电力的成本;行政审批简政放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目前上海行政收费比例约为12.2%,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上海市有关部门预计,随着系列政策的落地,预计2017年年内上海将为企业新增减负超过400亿元。“此次落地的系列新政具有普惠性质”。

  数据显示,2016年全年,上海已为企业综合减负达到500亿元。

  ●减税

  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持续深入推进“营改增”:着重做好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四大行业“营改增”试点工作,增值税税率由四档简并至三档。

  上海市税务局巡视员胡兰芳表示,上海对于小微企业的减税优惠,去年涉及24万户企业,享受减免14亿税收。今年两项税收优惠扩大,按照原有数字测算,今年将降低10个亿的税负。

  ●下调社保缴费比例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按照国家要求,自2017年1月1日到2018年4月30日,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百分点。

  制度性降低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下调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百分点。

  “今年已经缴纳的费用,社保部门将进行清算和退还,目前正在进行相关安排。”上海市人社局副局长费予清表示,去年社保费率总计降低2.5%,为全市企业减少缴费135亿元左右,“今年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企业费率下调,总计降低1个百分点,预计可以再为企业减少缴费80亿元”。

  费予清同时表示,虽然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企业缴纳费率下调,但社保基金收支情况较好,年末都有结余,因此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整体待遇水平。“上海今年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将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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