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小兵)“《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应培育、引导和规范有关社会组织,引导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路桥区路桥街道实验小学教师尚海红建议,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帮扶精准化,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尚海红认为,其一,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作为社会综合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依赖政府、司法、社会多方的互相配合、互相支持。然而,现实中各相关职能部门间却存在衔接脱节现象,职能部门协作壁垒有待进一步打通。其二,涉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司法保护专业人才较为稀缺,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明显不足,亟需村(社区)社工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公益性质的社会救助团体等补充支援。其三,涉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在实践中,目前司法社会帮扶工作仍主要集中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在推进解决未成年人保护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方面,仍需进一步探索突破。
尚海红建议,应持续推动党委政府重视统筹,与职能部门形成联动,形成良性合作和反馈,找准“党委政府的关注点、职门部门的契合点、社会公众的认知点、宣贯推广的发力点、持续发展的着力点”,做到精准发力、合作共赢。要重视人才培养,保障持续性和稳定性。加大司法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在政府购买服务的基础上,广泛链接社会资源,拓展多元化的资金支持渠道,让司法社工进得来、留得住、有前途、受尊重。要拓展服务范围,增加多元性和全面性。要从涉罪未成年人帮扶及被害人救助,探索至临界预防群体,将司法社工纳入临界违法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中,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集约化、综合化”的一体帮扶服务,进一步发挥更为多元的司法帮扶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