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桐庐引坑村
杭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迈入规范化新阶段。记者从市建委获悉,《杭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
《办法》以“保护优先、合理利用、活态传承、政府引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为原则,明确了杭州市传统村落的申报认定、规划和建设管理、预警退出等机制,建立四级政府、部门协同工作模式。
传统村落,是指形成较早,拥有较为丰富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具备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等价值,具有传统风貌或者地域文化特色的村落。《办法》明确,形成年代较早,村落选址、格局、肌理保存较为完整,能体现江南地域文化特色和山水营建智慧的村落;历史建筑、传统建筑集中连片,或在村庄建筑总量中占有较大比例,能反映特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具有一定保护价值的村落;拥有较深厚历史文化积淀和较丰富历史文化遗存的村落,均可申报杭州市传统村落。同时,《办法》建立了传统村落分级名录保护制度,将已列入国家级、省级名录的传统村落直接纳入市级名录,实现保护层级全覆盖。
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多方合作、同向发力。《办法》创新建立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四级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村民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明确了传统村落预警退出机制。对开发不当、未有效整改或因不可抗力失去保护价值的村落,依法予以预警整改或退出名录,压实各级保护责任。
保护传统村落,应最大限度保持历史风貌、整体格局和脉络肌理,更应通过活化利用,让传统村落“活”在当下,成为有烟火、有产业、有传承的空间。《办法》明确,区、县(市)政府要建立传统村落“一村一档”数字化保护档案,鼓励建设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采用虚拟现实实景体验、智慧导览等手段对传统村落进行数字化展示。活化利用方面,可设置村史馆、村博物馆、名人馆等设施,发展文化体验、乡村旅游、民俗活动等业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和市场化转化,引导可持续发展,延续村落活态生命力。
保护发展传统村落,杭州一直走在前列。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38个村庄列入国家和省、市传统村落名单,建德市更是入选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名单,杭州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相关做法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可复制经验清单。
“我们将全力推动《办法》落地见效,持续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机制,不断探索保护与发展共赢的新模式,让杭州传统村落生命力更强、烟火气更旺、文化味更浓。”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探索走出一条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的新路径,沉淀出一系列可推广、具有杭州辨识度的经验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