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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四维发力”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用足用好财政资金和财政政策,持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不断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活力,为全市乡村振兴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全力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年,市财政争取上级资金14.4亿元,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7450万元,新建、改造高标准农田73万亩。下达上级奖补资金260万元,支持亭湖区创新粮食稳产保供服务机制,推进“小田变大田”。我市“小田变大田”经验,写入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在全国推广。

扎实落实涉粮补贴政策。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市区2023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方案,明确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和补贴流程,提升补贴资金发放效率。及时下达市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3亿元、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3324.64万元,惠及市区35万农户,切实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

积极支持水利事业发展。2023年,及时下达上级水利重点工程建设资金82.05亿元,用于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新洋港闸下移、黄沙港闸拆建等项目建设。安排河道治理专项资金8730万元,支持各地开展河道管理及河长制巡查,扎实推进农村河道治理。安排防汛防台抗旱专项资金900万元,用于防汛抗旱信息化系统建设和市属水利设施运行维护,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盐城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财务管理制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办法,以制度强管理,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规范科学使用。积极试用“一卡通”新系统,大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地区,成功通过省“一卡通”新系统发放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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