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源头管控。2707家非粮油类“三前”主体全覆盖纳入监管名录,实行动态管理。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28人次,对生产基地开展巡检3724家次。 高质量完成部、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任务391批次,合格率100%;组织开展市级例行监测3071批次,合格率99.94%。严格落实产地准出制度,组织开展产地速测12787批次,合格率99.97%,指导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4126份。依法立案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6起,其中行刑衔接案件3起;目前已结案5起,共处罚金23115元。
深化专项整治。针对“7条鱼”“4棵菜”等重点品种药残超标问题,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周密部署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印发《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市、县两级累计开展联合执法27次。检查生产主体(农户)、农批(农贸)市场224家次,实施监督抽检697批次。依法查办生产、销售农残超标案件78件,移交假劣兽药线索1条。承担省农业农村厅市场环节专项监测38批次,合格率97.3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加强部门协同。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7部门,全面部署推动农资打假工作,扎实开展2025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暨春耕农资巡查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62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门店1078家次,组织放心农资下乡宣传活动12场。立案查处农资领域违法案件24起,其中行刑衔接案件2起;目前已结案21起,共处罚金139446元。
创新智慧监管。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所有涉农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全部实施网格化管理。建成54支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监管员队伍,配备监管员151名、协管员953名。积极推广应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全市447名监管人员、86名执法人员、2994家生产经营主体完成注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