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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发布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

昨天(3月27日),2025年度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发布。八个典型案例涵盖多种拒执犯罪情形,充分展现了苏州全市政法机关打击拒执犯罪的坚定决心和精准力度。

在“杨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中,杨某作为模塑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公司破产前无偿转让股权、虚构名目转移资金120万元。法院依托“执破有机衔接”机制,指导破产管理人充分行使调查权与撤销权,最终使杨某迫于刑责威慑主动退还全部资金,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在“倪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中,倪某在明知被起诉的情况下,将不动产转移登记至配偶名下,后又通过离婚协议放弃所有权,致使18万元债务无法执行。法院依据“两高”最新司法解释,认定其在诉讼开始后、裁判生效前实施转移财产行为构成拒执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

在“曹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中,曹某借用他人名义持有挖掘机、宝马轿车等财产且拒不申报,在法院查封挖掘机后仍擅自质押处置,所得款项挪作他用,尽管其到案后履行了全部义务,但因逃避执行情节严重,仍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在“俞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诈骗案”中,法院在对俞某司法拘留期间扣押其手机,通过搜查微信聊天记录不仅锁定了其拒执犯罪证据,还发现其虚构事实骗取千余万元的诈骗犯罪线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与拒执罪数罪并罚。

据了解,2025年,苏州全市政法机关共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71件74人,判决数量居全省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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