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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院长挺喜欢你”“给我送点钱”:一个执行局长的深夜电话,和她七年的执行困局

  一、那通电话

  2026年5月25日,深夜。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郭红波的电话,打到了武丽娜的手机上。

  当天早些时候,武丽娜原本准备去邯郸市信访局——那天是市委书记公开接访日。她心里憋着一团火:一场官司打了七年,赢了七年,可判决书上写得明明白白的钱,一分都没能拿到。就在她准备出门时,郭红波的电话先到了。他在电话里劝她别去信访,说他来协调,保证全部解决。武丽娜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选择相信,放下了去信访局的念头。

  到了深夜,郭红波的电话再次响起。这一次,话风全然不同。

  “我缺钱,给我送点钱。”

  据新黄河记者获取的通话录音及报道,这位执行局局长索贿未果后,转而夸武丽娜“长得漂亮”,随即说出了一句让她事后回想仍觉得荒诞的话:“冯院长喜欢你,我可以从中促成,你自己把握机会。”

  “冯院长”——丛台区人民法院院长冯志勇。

  武丽娜后来说,冯志勇的年龄足以做她的长辈,这话“极不合分寸”。可郭红波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甚至在电话里主动讲起了自己的男女私生活。

  武丽娜说,她不敢挂电话,也不敢当面反驳。她很清楚,电话那头的人掌握着公权力,一句话就可能左右她的案件走向。

  这通电话,成了整个事件从暗处浮出水面的第一个裂缝。

  二、“那是诬陷我”

  8月3日,新黄河记者就举报内容分别联系了三位关键人物。

  记者问郭红波:当事人举报你索贿、性骚扰,你怎么说?他答:“那是诬陷我。”当记者提到有录音为证时,郭红波匆忙挂断了电话。

  同一天,记者联系了丛台区法院院长冯志勇。冯志勇说:“绝对不可能(对郭红波说这样的话)。”记者继续追问,他没有回复,匆匆挂断。

  副院长闫帅的回应则更为简短:“不清楚此事,没听过。”

  三句话,三种姿态。但面对一段有录音佐证的指控,这些否认显得单薄。

  转机出现在第二天。8月4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

  “经初步核查,网上反映不当言论通话录音确系郭红波本人,院党组已对郭红波作出停职处理决定。”

  通报还说,下一步将“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至此,官方确认了录音的真实性,确认了说话者的身份,也确认了停职决定。 但郭红波口中的“诬陷”是否成立,这通电话背后还藏着什么,仍有待调查深入挖掘。

  然而,那通深夜电话只是冰山露出水面的一角。水面之下,是一个被拖延了七年的执行困局。

  三、七年前,官司赢了

  时间拉回2012年和2013年。邯一建筑工程公司与文汇达公司签订施工协议,承包建设文汇达公司的办公楼、研发楼和钢结构厂房。郑会民是实际施工人——包工包料,垫付了全部材料款和农民工工资。

  工程如期交付了。钱却没有付。

  2018年,邯一公司和郑会民分别将文汇达公司诉至临漳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文汇达公司分别偿还966万元和500万元。2019年,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官司赢了。然后呢?

  然后什么都没有发生。 判决书静静地躺在抽屉里,钱一分没有到账,厂房依然矗立,债务悬而未决。武丽娜作为郑会民的前妻,独自扛起了追债的全部重担。

  七年,她从35岁跑到了42岁。青春耗进去了,案子还在原地打转。

  四、查封了,却没贴封条

  武丽娜后来发现,案涉厂房早在2014年就被丛台区法院查封了。

  但蹊跷的是:查封时既没有贴封条,也没有现场公示。武丽娜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往厂房里投钱施工。

  更令人费解的还在后头:这处被查封的厂房一直对外正常出租。据武丽娜反映,累计产生了约500万元租金,但法院既没有依法截留,也没有进行追缴。

  查封了,却不处置;查封了,却还能收租;查封了,当事人却全然不知。 一个被法院查封的财产,既能正常出租,租金又无人追缴,那“查封”二字的分量,究竟去了哪里?

  拖了整整十一年,到了2025年,丛台区法院终于启动了拍卖程序。然而,第一次流拍,第二次流拍,变卖也流拍。

  武丽娜提出以物抵债——厂房卖不出去,就抵给我吧,我拿走。

  法院说:可以。但你要补交380万。

  为什么?法院的说法是:厂房和土地不可分割,你对厂房有优先受偿权,但对土地没有优先权,所以土地那部分你得掏钱。

  武丽娜算了一笔账:她享有的债权本息合计约4200万元,而整个厂房加土地的流拍价才2112万元。全部抵给她都不够还债,法院却还要她再掏380万。

  有法律人士指出,这个逻辑存在疑问:以物抵债要求补差价的前提是“债权额低于抵债财产价额”——可武丽娜的债权是4200万元,远高于2112万元,补差价的条件根本不成立。

  但法院就这么通知了。武丽娜不认可。事情又一次卡住了。

  如果说前面这些还属于“司法程序”层面的纠缠,那么接下来发生的事,则彻底越过了底线。

  五、“拉窗帘,然后打人”

  据武丽娜向新黄河记者陈述,2025年6月24日,她应法院约访前去提交举报材料。到了之后,被多名法院工作人员围堵,限制人身自由长达三天。

  第三天深夜,十余名男性工作人员对她实施暴力殴打,当众撕扯、扒掉了她的上衣,肆意羞辱。武丽娜身体多处受伤,当晚被送往邯郸市第一医院救治。

  她的表哥在现场录像,部分视频被强制删除。

  事后,法院对她处以15日司法拘留。关到第5天提前释放,随后工作人员以此相要挟——逼她签下“不再信访、不再举报”的保证书。

  一个去法院提交举报材料的人,被围堵三天,被暴力殴打,被当众扒衣,被司法拘留,最后被逼签下“不再信访”的保证书。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关于暴力对待的指控目前仍为武丽娜的单方陈述,尚未有官方调查结论予以证实。新黄河记者的报道中引用了她的陈述和表哥提供的部分视频截图。邯郸中院的通报目前仅针对郭红波的不当言论,尚未涉及这部分内容。

  但即便只是单方陈述,其所描述的场景——如果属实——已远远超出“司法不公”的范畴,进入了人身伤害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领域。

  2026年7月28日,丛台区法院再次约谈武丽娜做笔录。笔录里写了一条:禁止网络发声。

  工作人员还问了她举报郭红波索贿的事。武丽娜说,这个问题她早就向冯志勇院长反映过——“院领导置若罔闻。”

  一个“置若罔闻”,道尽了这场漫长维权中最深的无力感。

  六、一支录音笔

  7月23日,武丽娜向邯郸市纪委监委实名举报了郭红波。纪委监委已受理,表示10个工作日内联系她提交材料。

  她手里有录音。

  那段录音里,一个法院执行局局长在深夜对一个女当事人说:“冯院长挺喜欢你”“给我送点钱”。

  如果没有这段录音,郭红波还会说“那是诬陷我”,冯志勇还会说“绝对不可能”。一切可能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滑过去。

  在公权力可能失范的地方,一支录音笔成了公民最后的防弹衣。

  但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老百姓不该随时随地警惕着保留证据。可现实是,当维权之路被层层设卡,自行取证往往成了唯一的选择。

  郭红波被停职了。调查还在继续。

  但武丽娜的七年执行困局还没有解开。 她的4200万元债权还没有着落。那380万元的“补差”通知还摆在那里。那些在法院里被扒掉上衣的夜晚,那个被逼签下的“不再信访”保证书,那些“置若罔闻”的院领导——这一切,不是一个局长停职就能回答的。

  司法系统的公信力,不是靠一份通报就能修复的。它需要在每一个案件里、每一次执行中、每一通电话里,被真正地尊重和维护。

  否则,下一个武丽娜,下一个深夜电话,下一个“给我送点钱”,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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