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节令食品消费进入高峰期。为保障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佳节,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发布春节期间食品生产安全六个方面提示,要求各食品生产单位规范生产经营活动,确保节日期间食品生产安全。
严守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生产。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核准范围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将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生产全流程、各岗位。
严把原料关口,筑牢源头防线。严格执行进货查验与索证索票制度,确保原料来源可溯、质量可控,严禁采购使用过期变质、来源不明等问题原料,规范储存管理,严防变质污染。
规范生产过程,严控安全风险。保持生产场所整洁,定期清洁消毒设施设备,按工艺规范生产,杜绝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及添加非食用物质。落实出厂检验制度,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规范操作。
规范标签标识,杜绝虚假宣传。严格按规定标注产品标签标识,确保标注信息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严禁虚假标注、夸大宣传等行为。
强化仓储物流,保障末端安全。合理规划仓储空间,分区存放成品、原料及不合格品,定期清理过期变质产品,按成品特性规范运输,防范运输环节风险。
完善应急机制,妥善处置隐患。健全应急预案,明确人员责任分工并定期开展演练,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立即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如实上报,严禁瞒报、迟报、谎报。
此外,节日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对食品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全力保障节日期间群众饮食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