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设一个“场所”,让群众有地找说法。整合司法、信访、人社等部门资源,利用现有设施和场所,设置综合服务大厅、心理咨询室等功能区。建立“首接负责制+流转督办制”工作流程,推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结果限时反馈”服务模式,实现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截至目前,已建立镇级综治中心1个,村级综治中心11个。
二是建立“一套机制”,让矛盾调处有章法。成立由镇党委书记牵头的调解领导小组,有效整合司法、公安等部门力量,组建联合调解中心。同时,建立“周排查-月研判-季回访”的三级预警机制。每月定期不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分析工作例会,针对重大矛盾,实行“领导包案+部门联动”化解机制,并创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助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三是建强“一支队伍”,让矛盾纠纷有人调。组建由业务骨干、法官律师、退休干部等组成的人民调解专家团,着力培育“知镇情、善调处”的专职调解员队伍。推行调解员“星级评定”制度,将调解成功率、群众满意度等纳入考核体系,充分激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
四是建成“一张网格”,让服务群众零距离。优化调整31个基础网格,精准配备专职网格员31名。同时,建立网格事项准入清单,全面规范网格运行和管理。2024年,通过网格上报各类隐患信息412条,处置率达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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