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人民日报》刊发《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经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批准,黄山市正式被命名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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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人民日报》刊发《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经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批准,黄山市正式被命名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