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源头管控。加强官方兽医队伍力量,新认定市辖区官方兽医19名,严格按照检疫操作规程实施检疫,认真落实产地检疫申报和到场到户检疫制度。1-4月,全市产地检疫环节共检疫各类家畜68万头,各类家禽2374.36万羽。
严格屠宰检疫。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屠宰管理操作要求,建立健全进场查验登记、肉品品质检验、产品出场记录等制度,切实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屠宰检疫环节共检疫各类畜产品775万公斤,禽产品3972.64万公斤,抽检“瘦肉精”4775批次,结果全部合格。
强化无害处置。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对病死畜禽进行科学、规范、彻底的无害化处理,督促养殖、屠宰场落实无害化处理制度,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严格准确记录数量、来源、流向等关键信息。截至目前,全市产地、屠宰环节共剔除并无害化处理各类畜禽33.2万头(只)、畜禽产品2.2万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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