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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议召开

2025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昨天下午,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会议召开。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盛卫中出席会议。

禁放区域

主城区禁放面积达256.3平方公里

2025年是全市巩固前期禁放成效、形成常态化禁放机制的一年,也是扬州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第8年。

据介绍,根据市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的通告》,2025年我市主城区烟花爆竹禁放范围为市区廖家沟至壁虎河水域以西,沪陕高速以北,启扬高速以南,扬溧高速以东,以及生态科技新城禁放区域。扬州主城区禁放总面积达256.3平方公里。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7月,扬州市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正式启动,同年12月1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18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市区禁放烟花爆竹工作。近年来,市区各区(功能区)、各部门全面发动、全员动员、全力以赴,做到“宣传零遗漏、收缴零缝隙、查处零容忍、履职零懈怠、安全零事故”,烟花爆竹禁放取得阶段性成效。市区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零售店全部关闭。

据环保部门监测,禁放实施以来,春节重点时段市区空气质量良好,空气质量明显提升,与禁放前的2017年春节相比,2024年春节重点时段市区PM10、PM2.5,同比分别下降46.7%和39.1%。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警情和人身伤害事件,也得到了大幅下降。日前,除扬州市区外,宝应、高邮、江都城区区域实施了禁放,仪征市城区实施了限放措施。

会上还对《2025年度扬州市主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方案》进行解读。年度和春节重点时段实施步骤分为三个阶段,即1月9日起至1月20日是组织发动阶段,1月20日至2月16日为全面推进阶段,2月16日后为长效巩固阶段。

提醒

群众发现线索可拨打110报警

“禁放区域已明确告知,全市查禁违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为110,群众发现线索请及时和我们联系。”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会议要求,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持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预警研判、线索核查和打击处理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全面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从源头上减少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场。

此外,相关部门将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各区(功能区)指导街道、社区、公安巡查力量实行“分片、包点”,开展车巡、步巡、飞巡,及时发现、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在引导有燃放需求的市民到禁放区外文明有序燃放的同时,组织车辆进行不间断巡逻,对市民提供便民措施,对无车不方便去禁放区外、有强烈燃放烟花爆竹需求的市民,提供免费短途运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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