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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第八项)

江苏省贯彻落实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南京市1876个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中,有524个未依法编制备案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二、责任单位

南京市委、市政府

三、验收单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整改目标

强化建筑垃圾管理,全面落实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编制备案要求。

五、整改时限

202512月底前

六、完成情况

目前,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完成。具体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一)完成524个未备案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补充备案。2024年底至20253月,通过拉网式排查、清单化推进524个未备案项目分门别类制定补充备案措施,全面解决存量项目未备案问题。

(二)推进新建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建立2025年度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库,将全市房建、市政、交通、水务、园林领域新审批的建设工程项目纳入库中统一管理,每月动态跟踪、精准管控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编制与备案进度,全年累计入库项目1210个,已全部动态备案。

自整改工作启动以来,通过全面督促项目备案、严格落实备案与核准要求、强化全流程动态跟踪,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源头管控的规范化水平与管理质效实现显著提升。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116日至2026129日)向联系人反映(电话:025-84548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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