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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从速打击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

台传媒记者张妮婷

李晓辉:市人大代表、浙江神仙居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春节前夕,是浙江神仙居律师事务所最忙的时候。市人大代表、浙江神仙居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晓辉的工作计划排得满满当当。在诸多案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成为了他今年议案的重要内容。

“我曾连着两天亲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审理,法庭内还有上百个受害者参与旁听,大都是白发苍苍的老人。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多,但是对受害者来说,他们辛辛苦苦一辈子赚的钱没了,让人倍感心酸。”李晓辉说。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具有企业犯罪和个人犯罪交织、涉案金额巨大、犯罪手段隐蔽等特点,立案难、立案慢,追回赃款的少之又少。

对此,他建议,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及时调查、依法履职,加快立案。同时加强线索征集、提高证据收集能力、完善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涉案人员抵制调查的行为。

李晓辉认为,最关键的,还是对长期侦查仍然难以确定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企业非吸案件,及时与法院及受害人联系,可考虑将案件转至企业破产程序处理,由破产管理人履行职责,及时对企业财物进行有效监管。

“近年来,我国法律法规对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企业挽救具有一定的支持,在处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企业挽救问题上,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李晓辉建议,可以通过企业整改、资产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途径,挽救破产企业,从而真正保障债权人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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