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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在全省率先探索 用海制度创新

本报讯(通讯员蒋建敏 戴丽娜)1月25日,省自然资源厅在杭州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全省历史围填海区域水系绿化管理范围划定的首个试点项目——台州湾新区月湖西侧水系绿化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此次评审通过,标志着我省历史围填海区域水系绿化管理范围划定试点工作在台州湾新区正式启动实施。这也是继“集中连片论证、分期分块出让”用海审批改革试点之后,新区承接的第二个用海管理改革试点。

试点项目占用海域面积32.6479公顷,按照最新制度设定,划定管理范围内符合要求的项目可不设置海域使用权,不缴纳海域使用金。经估算,该项目可免缴海域使用金约6.7亿元。

该试点的全面启动,标志着我省在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意见的函》(自然资函〔2022〕540号)精神,探索用海制度创新、加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助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同时,也为新区加快历史围填海区域生态修复进度、优化产城融合和文旅融合发展布局、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了重要政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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