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工作部署,苏州市于2026年2月10日启动有奖发票试点活动,根据活动安排,本次有奖发票试点活动持续至7月中下旬,消费者上传发票参与活动截止时间为7月22日22:00。
活动覆盖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等民生消费行业,消费者在苏州上述行业消费后,取得单张票面价税合计金额100元(含)以上、以本人真实姓名抬头的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即可参与抽奖。截至目前,全市累计2464万人次参加,累计票面金额超129亿元。
苏州有奖发票活动参与指南
1.哪些发票可以抽奖
①在苏州市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等行业消费,并取得符合要求的发票,单张票面价税合计金额100元(含)及以上。
②销售方信息:销售方须为苏州市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经营主体。
③发票类型:真实有效的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
④购买方信息:发票购买方信息一栏(即抬头)须填写与消费者居民身份证一致的真实姓名,无错别字。
2.活动时间
2026年2月10日—2026年7月下旬
(消费者上传发票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22:00)
3.奖项设置
①每日即时开奖奖金金额5—100元,中奖结果实时显示,核验通过后发放奖金,原则上10天内到账。
②月度集中抽奖从3月起,每月10日前(7月份集中抽奖拟于7月下旬开展)对上月已上传并核验通过发票进行集中抽奖,奖金金额700元,原则上奖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
4.在哪些平台参与有奖发票活动
个人消费者可通过“苏银生活”小程序、苏周到APP、支付宝、农行掌上银行、京东、抖音等渠道的“有奖发票”页面,上传或录入发票信息授权参与。
5.其他提示
①消费者须在发票开具30天内上传发票,要在7月22日22:00前上传发票,逾期无法参与抽奖。
②每人每天最多可上传3张发票参与抽奖、每人每月最多可上传20张发票参与抽奖、活动期内每人累计最多可上传120张发票参与抽奖。
③上传发票切勿红冲、作废,已中奖发票,在奖金发放后红冲、作废的,消费者须全额退回该发票对应的全部中奖奖金。恶意虚开发票、兑奖后恶意红冲或作废发票、盗用或冒用他人信息参与活动的,将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④因录入信息错误,导致奖金未能如期发放的,消费者须于2026年7月25日22: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