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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推42条政策措施 着力促进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

  人民网从江苏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苏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此次出台政策措施共12个方面42条举措(简称“42条”),通过财税、金融等一揽子稳企纾困和扩内需稳外需政策,推动全省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充分展现“走在前、挑大梁、多作贡献”的责任担当。

  备受市场关注的减税政策力度在加大,同时针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政策也进一步优化。针对受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江苏省此次明确,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行业纳税人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金融方面,设立100亿元规模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省财政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贴息资金1亿元;力争推动银行机构依托企业征信投放中小微企业信用类贷款2500亿元。

  着力恢复和提振消费,江苏将安排9000万元省级文旅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产业融合、赋能乡村、数字文旅等项目,促进文旅企业恢复发展、创新发展。继续实施100%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进行公务活动和群团活动时,委托旅行社等文旅企业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坚持“房住不炒”,认真落实居民个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帮助企业减轻负担。江苏明确,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的企业,增加一季度生产安排。鼓励有条件地区对春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补贴。鼓励各地对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首次来苏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给予交通补助。持续加大岗位开发力度,落实2023年新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5万个以上。对暂时缴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申请审核通过后,欠费不停水、不停电、不停气,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在建项目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应缴纳的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可缓缴一个季度。减半收取住宿餐饮业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费用。

  此外,在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上,文件指出,包括通过试行用地承诺制等方式加大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支持引导民间投资发展,强化市县重大项目资本金配套等;在促进外贸外资稳中提质上,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安排7亿元支持外贸稳中提质工作,支持企业参加超100个境外线下重点展会,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对出境参展企业展位费给予最高80%的补助,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在降低物流成本上,对每月通行次数在30次(含)以上的公路客运班线客车给予ETC通行费八五折优惠,对进出太仓港、连云港港、南京港、南通港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在全省所有普通公路收费站、高速公路给予ETC通行费五折优惠等。

  江苏省发改委党组书记沈剑荣介绍,2022年江苏经济持续恢复、回稳向好,预计经济总量超过12万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14.3万元,增速回弹幅度居东部沿海经济大省前列。“2023年,宏观经济环境仍然复杂严峻。”他说,“42条”聚焦经济运行中困难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打通堵点卡点难点;政策制定上突出“干货”和“含金量”,存量政策+增量政策共同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实施时间方面既考虑全年、又着眼当前;在推进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省级层面协调作用,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提升政策执行效率和实施效果。

  人民网注意到,此前的1月14日,江苏省委书记信长星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开幕讲话中表示,省委、省政府正在研究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一揽子举措,努力用实实在在的、管用的、有含金量的政策举措,让市场主体更有获得感、更为解渴,让全社会的动力活力竞相迸发、充分涌流。 (马焘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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