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6日从江苏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2020年,我省部署开展低收入村集体经济发展攻坚行动,提出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低于18万元的562个低收入村基本消除的目标任务,省财政按照每村100万元的标准下达补助资金5.62亿元。
2021年6月,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三部门联合开展低收入村集体经济发展攻坚行动总结评估工作。目前,我省562个低收入村经营性收入已全部达到18万元以上,低收入村运转保障能力、自我发展能力、社区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集体经济良性发展机制基本形成。
“十三五”时期,省财政对全省562个低收入村、821个经济薄弱村(含123个重点经济薄弱村)予以补助,实现了支持全覆盖,有力助推了低收入村、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十四五”时期,省财政将调整优化帮扶政策,进一步聚焦低收入人口、经济薄弱村和重点地区,大力支持实施富民强村帮促行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力推动乡村振兴。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王建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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