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项目开发需要,要求在路桥区路南街道永源路以北、永源工业区以西、担水桥泾以南,长浦新村后阮廿五塘区块的坟墓限期搬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搬迁范围
位于路桥区路南街道永源路以北、永源工业区以西、担水桥泾以南,长浦新村后阮廿五塘区块的坟墓。
二、搬迁时间
通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17日止,在以上搬迁范围内的坟墓主,到长浦新村后阮村部进行登记,逾期不来登记的作无主坟处理。须在2025年7月30日前全部搬迁完毕,逾期的将依法予以处置。
三、搬迁安置办法
已入葬的坟墓一穴还一穴,可选择统一安排落实,也可选择自行迁移(但不得乱葬乱埋)。自行迁移不要求统一安置的,一次性给予相应补偿安置费和搬迁费。要求帮助安置的,可免费统一安排到横街公墓,再一次性支付每穴搬迁费。寿坟实行一穴还一穴(可免费统一安排到横街公墓)或补偿相应的安置费。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675-82423570
路桥区路南街道办事处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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