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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现退役军人医疗救助全覆盖

“真是雪中送炭!”近日,受到政府资助的退伍军人杨建军这样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去年,杨建军因患重病住院,在优抚“一站式”结算后,个人仍需支付1.6万余元医疗费,在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医疗专项救助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对照医疗专项救助标准,及时给他拨付一次性医疗专项救助资金1.1万余元。近年来,我市通过设立医疗专项救助金和退役军人帮扶救助金,实现了退役军人医疗救助全覆盖。

今年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市财政、市医保等5部门,印发了《池州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明确了享受医疗保障的优抚对象在医疗保障方面应享受75%以上的保障水平,通过优抚“一站式”平台对全市6000余名享受医疗保障的优抚对象提供快捷、便利的医疗结算服务,结算后的个人支付部分进行医疗救助,将个人住院报销补助比例提高到90%以上。

此外,我市还明确医院对重点优抚对象免收普通挂号费,设置退役军人优先窗口;医疗机构视病情对退役军人急诊、急救开通绿色通道,组织专家会诊,实行先救治后付费等优待优惠政策;退役军人在签约的拥军医疗机构90家门店购买药品时享受打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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