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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殡葬”实施以来减免资金3亿多元

殡葬服务是送别逝者、慰藉生者的一项特殊公共服务,也是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清明临近,记者日前从市民政局获悉,2011年镇江开始实施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以下简称“惠民殡葬”)以来,全市共计减免资金3亿余元,其中,2023年直接减免殡葬惠民资金3728.2万元,惠及近2.48万户家庭。

高度重视,殡葬服务保障制度不断完善

2011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基本丧葬服务费的通知》,对镇江市区户籍的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死亡并在市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的,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2011年底,市民政局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扩大镇江市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范围的通知》,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凡属镇江市区户籍且不享受国家一次性丧葬费补贴待遇的城乡居民也纳入免费范围,最高免费限额为1250元。

2014年,惠民殡葬惠民力度再次加大,根据市物价局《镇江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从2014年7月1日起,镇江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最高免费限额调整为1700元。扬中市自2014年4月、句容市自2015年12月、丹阳市自2017年1月,对其辖区户籍的居民死亡并在当地殡仪馆火化的,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最高减免标准分别是2300元、1150元、1850元,实现了全惠民。

2017年,市民政局、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镇江市区惠民殡葬有关政策的通知》,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最高免费限额调整为2000元。

2020年,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全面落实市区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自12月31日起,镇江市区在全省率先实现惠民殡葬全覆盖。减免对象由镇江市区户籍的低保、特困、不享受国家一次性丧葬费补贴待遇的城乡居民等11类特定对象,拓宽到持有镇江市区户籍和镇江市区流动人口居住证的死亡人员,包括父母至少一方为镇江市区户籍或持有镇江市区流动人口居住证的死亡新生儿,公安机关运送并开具证明的无名尸。减免对象死亡后,丧事承办人凭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及相关材料到市殡仪馆办理丧事,市殡仪馆按有关项目标准直接减免其费用,相比市民过去办理手续的繁琐,新政策精简了办事流程,让市民少跑路。

深入改革,厚养礼葬观念正渐入人心

实施惠民殡葬,在大大减轻群众治丧经济负担之外,镇江还大力推进生态节地安葬,并建立相应的奖补制度。2011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扩大镇江市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范围的通知》规定,对不保留骨灰,采取撒江、撒海方式以及捐献遗体的,分别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2016年9月,市民政局联合市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等11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镇江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对采取撒江、撒海方式以及捐献遗体的,仍按原标准给予奖励,对采取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使用无毒、可降解环保用品(骨灰盒)的,每例奖励1000元。

同时,根据市政府“四大行动计划”安排,市民政局还利用原栗子山殡仪馆告别厅,改造成城市公益性骨灰安息堂,于2013年6月18日正式投入使用,向镇江市区(京口区、润州区、原南山管委会、原“三山”管委会)范围内、具有镇江户籍的六类困难群体提供免费的骨灰安放服务。

让哀思化为一江春水,让生命回归自然。近年来,随着殡葬改革深入推进,群众殡葬观念变化,海葬作为一种文明、节俭、环保的绿色殡葬方式,被越来越多群众认可和接受。2017年,镇江首次为逝者举行海葬,有两位逝者魂归大海。同时,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市民政局牵头建设了占地约400平方米的江海葬纪念广场,并配建了包含3组纪念碑的纪念园。2023年,由市民政局、市文明办主办,市殡葬管理处、镇江福承塔园有限公司共同承办的“情归大海 思念永存”2023年镇江市骨灰海葬共祭活动在上海成功举办,113位逝者魂归大海。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厚养礼葬的观念正渐入人心,越来越多市民接受并选择节地生态葬。”市民政局副局长杨宏斌介绍,根据民政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全市生态葬人数为833人,节地葬人数为16219人。多种形式的生态安葬,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也在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土地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具有长远意义。(记者 朱秋霞 通讯员 俞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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