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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调整新能源汽车补助细则 个人新购用户补贴2000元电费

地方配套资金含省市两级资金,中央和地方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车辆售价的60%。根据产品类别、性能指标等进一步细化补助标准。个人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助。

另外,对自行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纯电动乘用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也将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资金补助,并要求专项用于单位充电设施建设管理。

B【充电】

个人新购用户补贴2000元电费

充电补助一直是购买新能源汽车用户最关心的内容。按照最新《细则》,对单独报装的公用充电桩的,按照0.6元/kwh的标准给予消费者补贴,由运营商在充电费用中直接扣除。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细则》提出,对新购纯电动乘用车的个人用户给予2000元的电费补贴(转让、过户外地的除外;个人当年不重复享受)。取消了此前实施的个人购买纯电动乘用车10000元/辆的充电费用和私用充电设施安装补助。

在充电设施补助方面,《细则》明确,对住宅小区新建(不含规划配建)的充电桩,给予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500元/个的财政资金补助。

C【换购】

用黄标车换购额外补助3000元

《细则》规定,对个人提前淘汰自有黄标汽车,并购买纯电动乘用车或纯电动物流车的,在享受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偿资金的基础上,再给予3000元/辆的财政资金补助。

对新能源汽车推广规模较大,应用里程较长,充电设施建设与应用规范的企业、居民小区,合肥市财政将给予每个单位10万元的奖励,专项用于公用或专用充电设施建设管理。

D【租赁】

租赁达300辆每车每月奖励300元

对车辆运营规模达到300辆新能源汽车的分时租赁企业,2017年给予每车每月300元的运营奖励。当年推广规模达到300辆新能源汽车的分时租赁企业,要向推进中心申请审核并提交审核所需材料。

此外,电池回收也将有奖励。《细则》提出,对整车、电池生产企业建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系统并回收利用的,按电池容量给予每千瓦时10元的奖励。》》》推荐阅读:合肥今年计划推广新能源汽车2.5万辆 建设充电桩1.2万个

晨报首席记者 方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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