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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绝不搞“杀富济贫”

  共同富裕,最近成了一个热词。8月26日,中央财办副主任韩文秀表示,要鼓励勤劳致富、创新致富,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帮后富,不搞“杀富济贫”。

  这一表态,清晰地回答了近期舆论场上的一些疑问,也是对极个别歪曲共同富裕声音的有力回击。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提出:“可以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

  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财经委会议时强调,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会议还强调,“要坚持循序渐进,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

  每个人的先天条件是高低不等的,但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均等的机会、畅通的上升通道、包容的劳动创造空间等。这是我们要为实现共同富裕努力打造的社会硬件与软件,最终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这里的“人”,既指自然人,也包括不同规模的人群组成的企业。

  实现共同富裕,靠的是所有人共同奋斗,更加注重人的全面发展。而所谓“杀富济贫”,只是“损有余而补不足”二元思维的体现。简单粗暴的加减法,不但不能为物质和精神财富提供增量,反而会耗损生产力和生产积极性。

  合理调节过高收入,绝不意味着“杀富”,而是在自愿的基础上,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地回报社会,形成良性循环。值得一提的是,韩文秀在发布会上还指出,整治规范互联网平台的政策是一视同仁的,针对的是违法违规行为,绝不是针对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也不是简单的“济贫”,而是在追求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改善民生。比如将教育资源更多地向相对落后的地区倾斜;在基本公共服务的建设上,向三四线城市、农村地区倾斜;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从而授人以渔。

  共同富裕,是在做好做大蛋糕的基础上去实现的,而不是在现有盘子里做文章。没有创新和发展,就不可能有共同富裕。而鼓励创新和发展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坚持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让多劳者多得、优劳者优得,同时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

  准确把握共同富裕的内涵与要求,有利于我们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向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无论是先富的、未富的、正在富起来的,都应该心怀期待、起而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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