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和教育社会公众居安思危,增强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和认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9月18日为全省防空警报试鸣日。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今年9月18日在市区进行防空警报统一试鸣。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的时间
9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时00分至10时19分。
二、防空警报信号与时长
10时00分至10时03分,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10时08分至10时11分,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10时16分至10时19分,试鸣解除警报,长鸣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人民群众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0日
声明:本文由专栏撰稿人或通讯员供稿,内容仅供信息交流与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平台观点。相关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篡改;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长三角城市网。联系电话:15301592670;广告合作:19951968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