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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接连遭投诉 两次调解化矛盾

本报讯(记者颜敏丹 通讯员王佳冉)在服务行业,细节、态度关系到客户的体验感。部分小宾馆在服务上不尽如人意,引发纠纷。近日,温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横峰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在一周内接到2起投诉,都与同一家宾馆的服务态度有关。经工作人员调解,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

“前几天,我通过高德地图预订了温岭市横峰街道的一家小宾馆的一个房间,金额为249元,1点50分支付,2点左右我临时有急事,和商家沟通办理退房,希望能退款,但遭到拒绝,对方语气很不好。”消费者宋先生向相关部门投诉。

接诉后,横峰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立即开展调查。经查,宋先生在当天1点50多分办理入住,未使用房间内的任何设施,因临时有事退房。商家认为,消费者在平台下单而且已经办理了入住,就不能再退款了。

对此,横峰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和宾馆经营者沟通,“消费者实际的订单存续时间仅10多分钟,未超过30分钟,且未使用房间内的床铺、浴室等设施,未产生保洁费用,并不影响后续继续对外接单,考虑到消费者的实际情况,应当给予退款。”最终,宾馆经营者同意退款,消费者表示满意。

另一起投诉是围绕消费者年龄未达标、未入住后,商家拒绝退款的纠纷。

近日,家住温岭东部新区的沈先生儿子小沈,到家住横峰的同学家玩,当晚,小沈本想住在同学家,但是沈先生考虑到住同学家不方便,于是在网上订了这家宾馆。没想到,小沈在入住时,宾馆工作人员告知,“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无法办理入住。”

于是,沈先生开车赶过去接回儿子,第二天他提出退回房费。但宾馆工作人员认为是沈先生自身存在操作失误,不能退。最后,经横峰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调解,宾馆经营者答应退款。

经过两次调解,工作人员在与消费者多次沟通中,得出双方分歧的关键点在于宾馆的服务态度。针对宾馆员工服务不到位的情况,横峰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对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宾馆方建立消费维权机制,加强员工培训,改进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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