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连伟丹 黄梦婷)8月7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共建成立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并签约院校合作意向书。此次合作旨在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层面,融合推进破产审判,更好发挥优化营商环境重要作用。
2019年,台州中院在全国首次出台具备个人破产实质功能的《执行程序转个人债务清理审理规程(暂行)》,多年来,在个人债务清理和企业破产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将以破产实务中的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争取转化为司法改革实践成果。
此外,基地还将通过共同组织研修课程班、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等方式,共创平台、共享成果,着力在提升法院破产审判专业性、提高高校破产法教学科研水平、促进法学优秀人才培养等方面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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