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

首页>地方频道>台州>要闻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才发展促进法》

本报北京讯(记者朱小兵)“人才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是兴国之本、富民之基、发展之源。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在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技术和知识的更新速度不断加快,需要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去适应和掌握这种变化,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陈保华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才发展促进法》,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促进人才的高质量发展,提升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推进人才强国建设。

陈保华认为,人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只有实现人才的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我国才能够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立占据长期优势。制定人才发展促进法是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的战略需要。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去破解制约因素和突出问题,努力健全完善人才发展相关法律制度机制,促使人才发展有法可依。“宪法”和“立法法”是提出立法案的基本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发展的重要论述,是开展人才发展立法工作的基本遵循。党中央促进人才发展的重要政策举措和地方实践经验与立法探索,为国家立法奠定了重要社会基础。

陈保华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才发展促进法》,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和立法法为依据,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认真梳理和研判人才发展系列政策举措的成效,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注重发挥政府牵头抓总职责,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人才合理流动;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培养使用中的主体作用,建全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际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现代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构建人才发展生态体系;同时,借鉴地方立法的共性内容和经验,形成人才发展促进法的框架性建议稿。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19951968733。
928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