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宁波市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据报告,我市在中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评估报告中的排名升至全国第六位,市人民政府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典范”。
过去一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深化涉企“预约式”行政指导服务,推广“益企服”平台应用,推行行政处罚与信用修复“三书同达”机制,编制覆盖“361”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及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领域的风控法务指引,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综合查一次”实施率87.24%,同比上升50.95%,涉企行政检查次数同比下降67%,并出台全国首部设区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政府规章,企业、群众法治获得感持续增强。
在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绩,同时也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比如,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前瞻性、针对性有待提升,部分领域行政执法还不够规范,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需要进一步加强等。同时,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亟待破解。
对此,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建议,政府及部门要持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以更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我市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提升制度供给实效,靶向补齐制度空白,建立制度动态修订机制,完善营商环境政策支持;要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控行政败诉风险源头,持续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要进一步健全争议化解体系,强化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提升行政应诉实效,加强行政争议源头预防;要进一步加强涉企法律服务,健全企业法律服务供给体系,坚持企业需求导向,加强企业权益保护,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决定》;要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强化法治责任落实,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会议还对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