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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4月25日至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倪建胜主持,副主任高尚、徐伟红、常言龙、冯中元、汪若怀出席;副市长张铭、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汤春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高仁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瑞华,市政府秘书长刘宗文,市监委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专项债券争取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2022审计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住宅物业管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审议通过《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高质量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决定》;审议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倪建胜指出,要正确把握、妥善处理发展与稳定、当前与未来的关系,抓住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的契机,积极作为、有效举债、加快发展、防范风险,着力提升负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拉动和支持作用,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是深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能的重要举措。市政府及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对尚未全面完成整改的问题以及应该追责没有追责到位的,及时判明原因,加强跟踪指导,明确各整改主体的整改内容和时限要求,举一反三,推动问题尽快整改到位。

倪建胜强调,提出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方式,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是各级国家机关和有关组织的法定职责。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按照人大决定要求,进一步强化精准分办交办,细化落实举措,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让议案建议真落地、问题真解决、代表真满意。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融媒体记者 吴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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