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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春节将至,民生商品产销供应和价格、质量、食品安全备受关注。2月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告诫书,要求全市相关经营者及单位诚信经营,共同营造春节期间喜庆祥和的市场经营氛围。
  告诫书要求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各商超、餐饮、洗车、美容美发、宾馆酒店等服务行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各年夜饭经营者对同一种类、同一规格菜品的标价应当一致,不得出现“阴阳菜单”,不得出现“时令价”等模糊标价。同时,告诫书还要求各相关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禁出现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此外,告诫书呼吁广大群众积极监督,若发现相关价格违法行为问题线索,可拨打12315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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