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涡阳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通过“以保促调”方式高效化解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被告因施工需要,购买原告的沥青油,原告向被告送沥青油40.56吨,合计116407.2元。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未付款。为防止财产转移,原告向涡阳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降低财产转移风险,立案庭当日对被告采取保全措施。原告提起诉讼后,涡阳法院第一时间立案受理,承办法官本着“以保促调”的目的,及时开展调解工作,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和诉求的基础上,法官从巩固双方合作基础、后续拓展相关业务、考虑诉讼成本等角度出发,耐心释明事理,积极引导双方不断缩小争议、扩大共识,促成“双赢”局面。
最终,在法庭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认同被告的还款计划,并为表示合作诚意,约定被告若能按约还款,自愿放弃逾期付款的利息,同时申请解除了对被告的保全措施。至此,该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下一步,涡阳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保促调”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积极引导当事人正确运用保全措施。(李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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