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我市为了保护传承好文物,采取完善体系抓保护、宣传引导聚共识、普查摸排知底数、适时修缮除隐患、严格执法守底线等方法举措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一是完善体系抓保护。近年来,市文物保护和考古研究所获批成立,市财政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争取到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苏北考古工作站落户宿迁,完成《宿迁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为文物保护提供资金、机构和法治保障。
二是宣传引导聚共识。通过设立咨询台、分发宣传册等方式,普及文物保护知识,利用媒体宣传文物保护相关活动,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三是普查摸排知底数。依托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摸清文物家底,建立健全文物资源信息库。同时,完善文物保护名录体系,做好文保单位“两线”划定工作,加强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与管理。
四是适时修缮除隐患。实施文物保护工程,对龙王庙行宫、孔庙大成殿、极乐律院、前大庵等文物建筑进行修缮,改善文物建筑保存状况,提高文物安全系数。
五是严格执法守底线。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健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开展案情分析,依法严肃查处文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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