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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垃圾旅行”研学 获评省优秀案例

本报讯(记者郑 红)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八五”普法优秀案例公布,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全国生态日丨跟着垃圾一起“趣”旅行》入选。该活动通过一场沉浸式的“垃圾旅行”,将枯燥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实践,探索出了一条环保法治宣传的新路径。

8月15日全国生态日,该局联合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为指导,共同组织了这场别开生面的研学实践活动。

当天,学生们从百福苑小区的分类投放点出发,亲身体验“源头分类”。随后,前往赭溪地下垃圾中转站,目睹垃圾压缩“瘦身”的密封转运流程。在天台县餐厨垃圾处理厂,黑水虻将易腐垃圾转化为高蛋白饲料和有机肥料的神奇过程引得大家阵阵惊叹。研学最后一站的垃圾焚烧厂,则让学生们直观感受到垃圾“变废为电”的科技奇迹。

这场贯穿垃圾处理前、中、末端的“全链条旅行”,其核心创新在于将静态的法律条文完全融入可触可感的实践场景。在整个旅程中,讲解员随时结合现场所见,生动阐释《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的“产生者负责”原则、《固废法》倡导的“资源化”与“无害化”要求,以及《环保法》规定的公民保护环境义务。

在完成实地探访后,此次活动还专门设置了“普法课堂”与趣味问答环节,将学生们的感性体验升华为坚实的法治认知。

“这种‘沉浸式全链条实景体验’模式,最显著的效果就是为环保法治宣传注入了生命力。”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模式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变成了学生们眼中看得见、听得懂、记得住的具体画面和故事,在他们心中种下的不仅是环保知识的种子,更是对法律的理解、信任与践行意愿。“这种从‘知’到‘懂’再到‘行’的深化过程,是传统宣讲模式难以比拟的。”

据悉,此次活动还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有效将环保法治理念辐射至家庭与社会,探索出了一条“教育为先、宣传赋能、执法保障”的普法协同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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