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上午,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幕。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郭再忠作的关于《安徽创新型省份建设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说明。
根据《草案修改稿》,安徽省拟将在量子信息等重点领域实施科技创新“攻尖”计划、推进合肥滨湖科学城建设、实施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推进行动。
在量子信息等重点领域实施科技创新“攻尖”计划
《草案修改稿》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仪器、新能源等重点领域,统筹实施科技创新“攻尖”、科技重大专项、关键技术攻关等计划,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瓶颈。
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创新完善公开竞争、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方式,提升科研攻关的精准性。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聚焦本地产业发展重点和需求,组织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制。
推进合肥滨湖科学城建设创建国家级科学城
《草案修改稿》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创新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融通发展。
省人民政府、合肥市人民政府应当共同推进合肥滨湖科学城建设,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优化综合创新环境,创建国家级科学城。
高质量建设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
根据《草案修改稿》,省人民政府和有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产业集群和各具特色的开发园区,建设产业创新中心,辐射带动全省产业创新发展。
省人民政府和有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高质量建设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专项推进行动,加强制度创新探索,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
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
《草案修改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围绕创新资源统筹布局,促进创新要素自由流动,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完善技术转移体系,推动科技资源和科技成果普惠共享,提升区域协同创新能力。
加大对科技人才培养和支持力度
在科技人才培养方面,《草案修改稿》规定,支持企业构建产品研发创新体系,推广创新方法,培训创新人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强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基础研究人才引进培养,支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用市场化方式引进人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各类创新主体依托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创新基地,培养急需紧缺科技人才,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融合。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草案修改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制度,健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参与的知识产权运用体系。(记者 汪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