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持续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展公积金使用场景,切实满足职工改善居住条件的现实需求,近日,宣城公积金管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的通知》,自2026年9月20日起,将自住住房装修纳入公积金提取范围,把制度红利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福祉。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职工住房需求已从“有没有”逐步转向“好不好”,此前公积金主要聚焦购房、还贷等场景,此次将住房装修纳入提取新政,是精准回应职工家装消费诉求的务实举措。政策聚焦本市自住住房改善需求,允许缴存职工及其配偶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住房装修,助力降低家庭装修资金支出压力,补齐公积金在住房改善消费领域的支持短板,构建“购房+改善”全链条住房保障支持体系,不断增强缴存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根据政策规定,该业务适用本市域范围内自住住房装修,一户家庭仅限选定一套自住住房办理提取,实行一次性提取模式。若再次申请装修提取须间隔满10年,非居住性质房屋不在政策覆盖范畴。在额度核定上,坚持据实提取原则,提取标准不高于2000元/平方米,提取总额最高20万元。
市公积金中心提醒,公积金属于全体缴存职工的公共保障资金,严禁伪造材料、虚构装修套取公积金。一经查实,将责令全额退回资金,实施失信惩戒,限制后续公积金业务办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牢牢守住公积金资金安全底线。
下一步,宣城公积金中心将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业务要点培训、优化窗口服务,保障新政平稳落地,把公积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