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发布第660号公告,经省知识产权局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苏州市生产镇湖刺绣等9个地理标志产品的35家生产企业,获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资格。
对于已制定地方标准,但企业存在政策理解模糊、申请流程不熟等问题的地理标志产品,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联合属地监管部门下沉服务,通过上门走访、专题座谈、现场实操指导等方式,为企业逐条解读政策要点、梳理申请流程,扫清用标路上的认知与操作障碍。
对于尚未制定标准的原产地标记产品,则秉持“标准先行”工作思路,统筹协调各县级市(区)相关部门,积极协助解决标准承接主体、资金保障等关键问题,指导行业协会牵头制定团体标准,为企业用标申请筑牢制度基础。
在精准服务的推动下,全市地理标志用标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12项地理标志团体标准顺利出台,35家企业携9件产品成功获得专用标志使用资格。在此基础上,苏州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用标率大幅跃升,提升至近80%,地理标志对特色产业的赋能效应初步显现。截至目前,苏州累计拥有地理标志产品30件、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21件,为地方特色产业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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