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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集体水库 有了“身份证”

本报讯(记者张 怡 通讯员翁冰芯)8月6日,记者从临海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获悉,位于大田街道孔岙村的岩头塘水库取得集体水库使用权不动产权证,这是全省水库不动产登记试点地区颁发的首本房地一体的集体性质不动产权证。

“以往,确权内容一般为集体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所有权中的一种。这次,我们对水库大坝等地上建筑和水库所在土地进行联合确权,所以颁发的是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临海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岩头塘水库建于1957年,是一座以灌溉和供水为主,兼顾防洪的小(2)型水库,总库容17.09万立方米,供水人口约2000人,灌溉面积约350亩。该水库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面积为3152.95平方米,加上建设历史久远,导致确权工作难度极大。

4月29日,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临海市水利局出台全省首个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领域的细则——《临海市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临海市水利工程的登记对象及范围、登记责任主体及职责、登记权利类型、登记流程等内容,为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指引。针对岩头塘水库确权面积大、历史沿革复杂这一情况,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临海市水利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通过实地核查、比对历史资料等方式,耗时一个多月完成水库宗地范围确定、权籍调查、外业测量等工作,为不动产权证颁发打下坚实基础。

“岩头塘水库使用权不动产权证的顺利颁发,拓宽了该水库的融资渠道。能够将‘水利资源’转化为‘有形资产’,对助推孔岙村发展意义重大。”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临海共有89座水库待发不动产权证,我们将力争在8月底完成测绘以及权籍调查工作,在年底完成确权登记工作,并在这个过程中做好经验总结,推动全市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工作更加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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